日本戰犯藤田茂作為日軍中將師團長,藤田茂經常向其部下訓示要以活人作“靶”,對士兵進行“試膽教練”。他曾命令所屬部隊“將俘虜在戰場上殺掉算入戰果”。他的部隊在山東“秀嶺戰斗”中,...[詳細]
1940年,參加“掃蕩”八路軍16次。在1940年8月至10月的“掃蕩”中,同中隊長審訊了兩個八路軍戰俘。在審訊時用嚴刑,往嘴和鼻子里灌水,用棍子毆打,一個因受不住刑死去了,另一個被他用...[詳細]
1938年,該犯帶隊出發到鄒城郭里集殺群眾8名,燒房子25間,殺牲畜10頭;第二次出發到郭里集殺群眾9人,燒房子15間,殺牲畜13頭,強奸婦女9人;第三次又出發到郭里集殺群眾4人,燒房子8間...[詳細]
1943年12月,將貧民孫高井之妻、壯興之妹、趙法睡之妻井氏及一張姓婦女捕住,將頭發剃光,澆上臭油游街,并把她們放在水缸里(穿著棉衣)凍了半天才放出。同時捕拿賈某某的母親和賈某某(其...[詳細]
1942年4月至1945年7月,“進行了大小15次作戰討伐,殺害抗日軍人1660名、和平人民970名”,“燒毀破壞民房2220間以上,逮捕了抗日軍970名、和平人民250名,掠奪糧食6000噸,酷使強制勞役是12...[詳細]
該犯駐牟平城時,曾抓八路軍工作人員囚入地下室用洋狗撕咬,或施以灌涼水、灌火油等非人性的酷刑拷打。以這種辦法致死者,不計其數。同時,該犯還做情報工作。[詳細]
1944年5月,下令在市外嚴刑拷問并殺害1名和平人民;在市外火藥廠分哨嚴刑拷問并殺害1名和平工人;在濟南市外無影山分哨酷刑并殺害1名農民。 [詳細]
1943年2月,該犯所在的五十九師團一〇九大隊第五十四中隊負責保衛鐵路,并對八路軍和游擊隊進行討伐,共參加“掃蕩”約15次以上。在山東焦造口村進行的“掃蕩”中,用迫擊炮打死八路軍戰...[詳細]
1941年10月,該犯率領其部下在黃前集無故用刀殺死太南峪和平居民劉新義,狡稱其為八路。該犯捕拿張家莊居民徐永常,令其部下五習子(外號叫牛津)當場槍殺。同年三月底在黃集前捕拿居民...[詳細]
為新兵檢閱教育,海陽縣索格莊34名無辜和平居民被刺死,由該犯命令部下刺死4人;又在東阿縣馬家梅子以相同目的,使補充兵將襲擊逮捕的27名八路軍傷病員,全部活活刺死,其中該犯令部下刺死5...[詳細]